不經不覺,我嘅Macbook用左十年,雖都無乜大問題,但是經連日來WFH,內裡已經七癆八損。因此考慮買部新嘅電腦,我半秒決定買番佢。

當時放工要讀書,開始盛行寫mobile Apps,有點需要買MAC玩吓,所以買Macbook了,又可以寫IOS,又可以寫Android。結果返學用得最多,就是在舅父度笠嘅IPad 第一代,用來睇Notes和好方便。

以前幻想過買Notebook放在鋼琴睇譜,而家用IPad就得,近排想放左手上嘅Ipad mini 換部大部少少嘅IPad,不過IPad成日都無貨囉。

至於學寫Apps ,一直都無心機,實情係放工之後唔想寫Code,連呢個麵包館都無更新,就知道衰懶。直到轉工被迫玩IOS,才知Mobile Apps和Web真係兩個世界,眼睇以為係好簡單,單係UI design 遷就咁多部唔同Pixel嘅電話,簡直麻煩到爆炸。不過呢一度可以講另外一個故仔啦,縱使過程不愉快,卻它是我面對自己的重要一環。

隨著電腦升OS,xcode 漸漸大食,Harddisk 唔夠用,結婚搬屋,Macbook變左用嚟上網睇片咁啦。唔打算買過另一部,用到壞左改用手機上網囉。邊個人會估到,呢鋪疫情迫我用呢部Macbook WFH,夾埋超過半年,或許可能會變永久。

長此下去不是辦法,日日咁樣長插電掣做嘢局限自己。當Apple 近排推出M1 CPU版Macbook,就算幾貴也要買一部。

電腦提早到貨,爽手快快裝左公司需要嘅接駁Nwtwork嘅Plugin 加VNC Remote ,今日拼盡全日,只是用左40%電,表現倒不錯。至於執相Lightroom在新機用得嘅,不過暫時在舊嘅MAC用啦。

公司最近接了一單新Project需要寫Mobile Apps,我要努力學習了。